意外發現了…內政部積極推動弱勢兒少照顧 補助中低收入家庭未滿18歲兒少健保費、弱勢家庭兒少緊急生活扶助等~~的一些政府措施,我好像發現的太晚了
------------ 相關措施說明如下: ---------------------
(一)經濟補助方面
1.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用:自98年1月1日起全額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費, 截至2月底已有1萬3,740人次受益。
2、生活扶助:
(1)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:地方政府於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未超過內政部規定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者,父母雙亡、一方死亡、重病、失蹤、服刑無力扶養之兒童及少年,發給每名兒少每月約 1,400元至1,800元之生活扶助費,提供其經濟協助以度過困境,97年有15萬4,607名兒童少年接受補助。
(2)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:對遭遇不幸、高風險、經濟急困且有子女需要照顧的家庭,依其兒少人口數每人每月給予3千元的緊急生活扶助,協助緩解經濟壓力以維子女生活安定,97年有2萬1,196名兒童少年受益。
3、托教補助: (1)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:內政部與教育部針對中低收入戶年滿3足歲至未滿5足歲實際就讀(托)於已立案公、私立幼稚園、托兒所(含村里托兒所)之幼童托教費用,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6千元,97年有8,165名兒童接受補助。 (2)扶持5歲幼兒教育補助:96.8.1起補助全國滿5足歲經濟弱勢幼兒就讀公立幼稚園、托兒所者,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家庭及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者提供「免費」就讀公立幼托機構之措施,就讀於私立幼托機構者,每年以等同於公立幼稚園學雜費總額補助,家戶年所得超過30萬元至60萬元以下者提供「免學費」就讀公立幼托機構之措施,因公立幼托機構供應量不足而就讀私立幼托機構者,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。97年有11萬5,146名兒童接受補助。
(二)福利服務方面:為照顧家庭支持薄弱、有教養困難或照顧壓力之隔代、單親、原住民、外籍配偶及經濟弱勢家庭等,內政部訂定「推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計畫」,依兒童及少年之福利需求,結合民間資源,提供定期訪視、親職教育諮詢服務、心理輔導、團體輔導、課後臨托與照顧、兒童及少年簡易家務指導、寒暑期兒童少年生活輔導服務及特殊需求服務等各項支持性、補充性服務,使兒童少年獲妥善照顧。為因應金融海嘯,建構社會安全網絡,特擴大辦理,增列失業家庭為服務對象,以紓緩弱勢家庭經濟負荷。 內政部表示,政府已積極推動各項兒童及少年經濟及照顧措施,民眾如有相關需求,請儘速聯繫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社會局(處)申請各項補助或服務,以減輕家長負擔,落實兒童及少年照顧,預防疏忽等情事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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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…在今年初…縣政府明文規定…凡98年1月1日出生的小孩…可以補助6000元
挖勒~97年底出生的寶寶領不到啦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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